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超短半径钻井工具加工技术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超短半径钻井工具加工技术服务 |
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
2026年10月 |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体系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资格证书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API-Q1证书,应可在 (https://mycerts.****.org/Search/CompositeSearch)网站核实 ,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合同的斜向器/开窗磨鞋/柔性钻具等超短半径钻井工具或类似井下工具的供货或加工服务业绩。标书代写 ★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a.投标人若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或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b.投标人若提供加工制作服务验收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或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的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若投标人提交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还需额外提供联合体协议,按照联合体协议中职责分工进行认定。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向前3年内,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标书代写 2)投标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违规冻结”的;或“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品类受控”,且受控品类为本次招标相关品类的; 4)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中国海油内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以上所述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以及代理投标情形下的制造商。 ★现场核查:为核实投标人资质、资格、业绩和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质、资格、业绩、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的证明文件原件进行核查,如果投标人无法提供证明文件原件,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并视为提供虚假投标资料进行处理。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质、资格、业绩、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或进行现场考察。如果投标人无法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或现场考察结果与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并视为提供虚假投标资料进行处理。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反馈意向需上传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真实可查询的资质及业绩附件,才可能进一步审核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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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