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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湾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基础配套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 **湾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基础配套一期工程项目 | **省**市**市**湾**创新区 | **** | 招商局****公司 | 项目位于**市**湾**创新区,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改移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其中规划2号路为城市主干道,按照21米宽度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50km/h,长度1576m;规划3号路为城市次干道,按照21米宽度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40km/h,长度900m;规划4号路为城市支路,按10米宽度全幅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20km/h,长度1146m;阳光小镇配道路为城市支路,按8米宽度建设,双向两车道,道路长653m,对原路面及路基进行修缮。本项目总投资60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占总投资4.66%。 | 报告表项目,不需要公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