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监管区3****办公室改造工程(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完成评审,评标委员会最终确定: | ||
| 项目名称 | ****监管区3****办公室改造工程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22日上午09:30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 投标报价(元) | 197745.10 | |
| 项目经理 | 郑锐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25125.19 | |
| 项目经理 | 胡启文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29080.09 | |
| 项目经理 | 邵** | |
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9月28日17:00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浩、田倩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