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占道停车公共泊位运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
| 标段编号:**** | 截止时间:2026-09-28 17:00:00标书代写 |
| 项目名称:占道停车公共泊位运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
| 招标人:遂发美天综合办 |
占道停车公共泊位运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占道停车公共泊位运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占道停车公共泊位运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市**(**区、**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全域临时占道停车公共泊位运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总规划车位8115个,点位107个,实际运营泊位数以现场核实为准。服务内容包含车辆进出场引导、泊位秩序管控、车牌录入、停车收费、小票出具、停车信息上传、车主咨询投诉处理、泊位设施管护、欠费追缴、突发事件处置等全流程运营服务,同时配套承接专属客服外包服务工作。
2.2采购限价及核心收益规则
2.2.1.采购限价及核心收益规则:本项目设置固定基础收益考核+收益超额奖励+欠费专项激励+客服费用四种规则。
2.2.2.固定基础收益设定三档项目固定基础收益限价,固定收益限价为采购人保底收益,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第一档:进场第一年前六个月,当月实际营收≤85万元,固定基础收益最低限价 21.00万元/月;超出85万元的超额营收部分,按60%比例作为供应商超额奖励。
第二档:进场第一年后六个月,当月度实际营收≤95.5万元,固定基础收益最低限价 30.00万元/月;超出95.5万元的超额营收部分,按60%比例作为供应商超额奖励。
第三档:进场第二年起(含后续服务期),当月度实际营收≤95.5万元固定基础收益最低限价 34.00万元/月;超出95.5万元的超额营收部分,按60%比例作为供应商超额奖励。
报价模式要求:供应商报价采用在固定基础收益最低限价上以统一上浮率进行报价,上浮率下限为0%,供应商所报上浮率须为整数(列如:0%、1%、2% ……)
最终的固定基础收益额统一计算公式:单阶段投标报价=对应阶段最低限价×(1+统一上浮比例)。
(示例:投标人选择统一上浮2%,则三档报价分别为:21×1.02、30×1.02、34×1.02,三档比例完全同步。)
2.2.3投标文件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投标,否决其投标资格:
(1)三档服务阶段报价上浮比例不一致,存在差异化浮动的;
(2)任意一档阶段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限价的;
(3)存在缺项、漏项、未填报上浮比例、未填报对应阶段报价的;
(4)上浮比例非1%整数倍数的;
(5)报价填报内容前后矛盾、计算逻辑错误,无法合规核验的。
2.3.客服岗位固定限价(包干单价,全程不调价)
2.3.1本次设置2个固定客服岗位,服务单价由采购方统一核定,**期内无特殊政策调整不做调价,具体标准为:客服岗5200元/人/月、客服主管岗6700元/人/月。
2.4欠费追缴专项激励机制
2.4.1进场后当期新增欠费:供应商运营期间新产生的停车欠费,由采购方完成追缴的,追缴成功的营收款项按回款金额的70%计入供应商当月营收考核业绩。
2.4.2历史存量欠费:供应商进场前的欠费由供应商追缴成功的,按实际回款金额的30%作为专项奖励发放给供应商,不计入当月考核业绩。
2.5其它:如供应商每月实际业绩未达到固定基础收益,供应商须补齐差额至固定基础收益。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严重失信惩戒记录;
(5)其它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⑥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政府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平台供应商管理办法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3.1联合体成员要求:/。
4.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4.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平台系统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4.2登录地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首页供应商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在服务平台上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4.3供应商应****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4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电话:183****4608。
5.1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7:00时止(**时间)。标书代写
5.2获取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采购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3咨询电话: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183****4608联系咨询。
注:已有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账号的均可获得采购文件参与采购。
□6.1线上开标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在线上传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6.2线下开标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扫描件电子档1份到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市**区明月路561号1楼开标室(不接受邮寄)。标书代写
6.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6.4开标时间:2026年9月30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7.1发布公告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上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缴费平台技术服务费、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答疑等。供应商无账号的,须在平台完成注册(选择**意向方完成注册即可)。
7.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标书代写
7.3.1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3.2采用线上开标模式的,供应商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进入操作管理界面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仅接受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响应文件线上响应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一性,请供应商慎重对待。线上响应文件要求上传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扫描件,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响应文件的唯一性,若有任何选择和保留将做废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在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电子标服务
采购人:****;
地 址:**市**区明月路357号;
联系人:叶女士;
电 话:177****6688;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 址: **市明月路561号 ;
联 系 人: 杨先生 ;
电 话: 0825-****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