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6分钟前 | 公 开 人:******公司管理人 | |
| ******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2026)金港管字第28号 ****法院、各位债权人: 2026年6月29日,根据债权人申请,河****人民法院作出(2026)豫1503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市****公司对******公司(下称:金港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26年6月30日作出(2026)豫1503破7号决定书指****事务所联****事务所(普****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人:黄红玲。 一、表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人于2026年9月11****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以线上线下的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的核心表决事项为:《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 出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实际签到参会有表决权的166 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954484.7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94.38% 。 二、表决结果 1、《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本项议案表决同意的共计107家,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64.46 %,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为****93146.91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9.66%。 同意人数和同意债权金额均超过半数,本项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表决通过。 2、《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本项议案表决同意的共计92家,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55.42%,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为****55732.1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7.02%。 同意人数和同意债权金额均超过半数,本项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表决通过。 3、《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本项议案表决同意的共计89家,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 53.61%,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为****22965.8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6.88%。 同意人数和同意债权金额均超过半数,本项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表决通过。 4、《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本项议案表决同意的共计92家,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55.42 %,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83270.22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49.4%。 同意债权金额未超过半数,本项议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表决不通过。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之规定,本次会议表决有效通过了******公司《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 特此公告! ******公司管理人 2026年9月21日 附件 表决公示.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