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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答复函
编号:****(试)
****:
你方提出的有关G310荥巩界至焦桐高速段改建工程施工SG1标段桥梁下部结构(0#-16#墩)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评标结果公示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标书代写
1、我项目已收你方提出的异议函,****公司提出的评标结果异议项目组织评标过程自查,经核实项目评标流程规范有序、过程公正合理、结果有据可依、不存在倾向性评审情形。标书代写
2、你公司投标文件拟任人员未达到招标文件的最低数量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表的要求持证电焊工不少于4人,贵司投标文件拟任电焊工王正迁、彭辉、单勇3人,不满足招标文件最低数量要求。同时按照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表主要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需要提供本单位社保记录,贵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社保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因你公司投标文件拟任人员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在资格评审阶段未通过人员机具要求的符合性评审。标书代写
招标人: ****G310
荥巩界至焦桐高速段改建工程SG1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6 年 9 月 21 日
| 1 | 异议答复函-****.PDF | 288.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