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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6〕580号 |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6-09-22 |
| 标题 | 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鸿****公司在**县**西路与莲荷西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的凤栖湖山庄住宅小区项目,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规划条件核实。
建设单位因品质提升及景观优化需要,总平面进行局部调整:1、小区绿化组团优化设置;2、小区非机动车位局部位置调整;3、别墅区庭院围墙由墙体围墙变更为铁艺栏杆围墙。调整后各项技术指标保持不变,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通过规划条件核实。
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榕自然综〔2020〕442文件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至9月30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56)。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556)。****办公地点:**县**镇凤园路32号,邮编:350500。
附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 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 24:00,逾期视为无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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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