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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乡麂子鸡苴么民族团结进步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楚政复〔2025〕28****县委****办公室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和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第六批)项目实****农办复〔2026〕13号)。项目选址建设于****,******局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现将大**乡麂子鸡苴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前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大**乡麂子鸡苴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楚政复〔2025〕28号、姚农办复〔2026〕13号
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建设依据:****县委****办公室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和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第六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项目拟选位置:****
拟用地面积:0.0791公顷
拟建设规模:拟建设****广场一座
申报类别: 行政许可
申报单位: ****
公示类别: 审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8日
审批公示单位: ******局
审批单位:******局
涉及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局将依法进行审批。
社会各界人士若有建议和意见,******局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局 0878-****186
******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