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职工食堂业务外包联合招标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提供约210名员工一日三餐工作餐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包件名称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不含税最高限价总价(元)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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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件1 |
****职工食堂业务外包联合招标 |
提供约210名员工一日三餐工作餐服务 |
项 |
1 |
**** ******公司 ****公司 太****公司 |
****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
南二环东段366****公司 |
43200 |
(1)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应在招标单位食堂所在地**省取得省级食品经营许可(外省投标人,应****管理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设立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餐饮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取得包含餐饮服务管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业绩,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或大专院校的餐饮服务合同,****银行转账截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同相对应服务单位出具的履约良好证明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截图信用信息报告证明。****公司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清单。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2日18时30分至2026年9月29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支付,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5.3标书费发票开具方式详见供应商报名操作手册。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6日8时30分,地点为标书代写**省**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二开标室。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南二环东段366****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9-****27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029-****4241 029-****4253(服务费) 029-****4252(保证金)
传真:029-****4247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银行****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007112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提出。标书代写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29-****4241、029-****4247
电子邮箱:****@163.com(异议专用)
联系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异议受理监督联系电话:
****电话:029-****2781
纪检监督电话:029-****4171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