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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研公告(医疗责任保险主险及附加险)(第四次)
01-说明
1.中心拟面向合规财险机构开展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及****公司报名参加调研。
2.按下列具体要求备好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在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9日17:00****社区****中心医疗科406,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联系人:陈慧玲,电话:151****7515。
3.本次提交的所有调研资料及报价仅作为采购前市场调研及需求论证参考,不作为最终采购成交结果,具体采购需求以后续正式采购公告为准。
4.如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件等材料有误或不符合要求则自动解除报名资格。
02-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主险及附加险
(二)参保人数:173人(根据当年单位实际人数确定)
(三)参数要求:
1.投保人/被保险人:****
2.投保人基本信息
| 项目类别 |
具体信息 |
备注说明 |
| 机构名称 |
**** |
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准 |
| 机构等级 |
一级未定等 |
/ |
| 所有制形式 |
公立 |
/ |
| 家庭病床编制床位 |
30张 |
/ |
| 年门诊量 |
258229 |
2025年度数据 |
| 实际参保医师人数 |
173 |
卫技人员 |
3.保险责任:
3.1医疗责任保险主险及附加险:
(1)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投保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保险期限或索赔时效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与受害人之间产生纠纷,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等)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3.2保险期限:1年
服务年限:服务期1年。若服务质量,可延续采购,延续采购价格与原合同中标价格致。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3.3索赔方式:事故发生制或索赔提出制(需标明追溯期)
3.4赔偿限额:
3.4.1医疗责任险(主险):
医疗责任累计赔偿限额不少于60万元,每次/每人赔偿限额不少于30万元,其中,精神损失每人赔偿限额按每人赔偿限额的30%确定。
3.4.2附加险:
(1)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不少于20万元,每次/每人赔偿不少于5万元。
(2)附加外请医师医疗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不少于60万元,每次/每人赔偿不少于30万元。
(3)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
每次/每人赔偿不少于10万元。
注:具体保额需求可在报价方案中由供应商提出建议
4.特别约定:
(一)保险保障范围
保障覆盖全院在岗医务人员(含外聘专家)在正常开展诊疗服务过程中,因诊疗过失、医疗意外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伤残、疾病、死亡)的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和包括但不限于因损害而导致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抚养费的赔偿和产生合理的法律相关开支等。
(二)保费报价方案
结合本院医务人员规模、床位数量、年度诊疗总量等经营数据,出具完整、合理的年度保费报价明细,明确列明各项险种保费、保障额度对应计价标准。
(三)本保单承保:经双方同意,****医院所属医务人员开展“家庭病床”诊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导致的赔偿纠纷,保险人在保单条款及约定的范围内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需提供“家庭病床”证明材料或相关医疗材料。
5.参与机构资格要求
5.1供应商为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保险服务业务,可承接对应业务;
5.2持有****总局核发的财产保险业务****公司/****公司),具备医疗责任保险正规承保资质;
5.3近三年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处罚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准入规定;
5.4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存在其他****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调研报价。
6.市场调研资料
包含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封面(应注明供应商企业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1报价表;
6.2理赔方案;
6.3具有相关营业执照及资质;
6.4响应公司指定联系人相关委托文书;
6.5响应人认为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03-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心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方案、价格等作为项目采购前的参考使用,无任何针对性、指定性、歧视性。本次市场调研并非正式采购行为,各供应商提供的本次调研信息资料,****中心对该项目的认知,****中心采购项目的参考,不代表最终采购结果。
廉政风险告知书:
****社区****中心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