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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18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公司年产400万米高性 能电缆线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6〕68号 | 2026.9.18 |
| 2 | 关于******公司年产4000万米高 端纺织面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6〕69号 | 2026.9.18 |
| 3 | 关于**市****公司 科兴年产6.5万平方米无机隔热板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6〕70号 | 2026.9.18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项目服务股
联系地址:**市**西路8****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5239
邮 箱:****@163.com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