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资产盘活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5-12-19 19:10:36
公告编号:****
| 项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一批资产盘活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地址 | **市**区**北路218号 |
| 项目联系人 | 沈** |
| 联系电话 | 025-****6193 |
| 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19日 |
****就“一批资产盘活项目”(项目编号:****)以邀请招标方式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按招标文件载明的程序与办法完成。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本项目为一批资产盘活项目,标的为招标人所属存量低效资产的盘活处置全过程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对拟盘活资产开展清查核实、权属梳理与分类建档;配合开展资产价值评估、可行性论证与风险排查;编制资产盘活及处置方案并组织论证;实施资产推介、意向方征集与交易撮合;协助办理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价款结算、资产交割及档案移交等事项。
项目涉及的资产形态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及其他权益类资产,具体资产清单、服务范围与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遗文件、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实施。招标人于2025年11月28日向三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经营业绩和履约能力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受邀单位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密封及递交情况经现场查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招****委员会,成员共5人,由招标人代表及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与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资产盘活方案、项目实施能力、团队配置、业绩信誉、质量控制措施及服务承诺等进行了独立评审与比较,形成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全过程由招标人监督部门派员现场监督,评审纪律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情形。评标结果已经招标人按内部决策程序确认。
****委员会评审推荐并报招标人确认,本项目中标结果如下:
中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91MA1XTEKG37
中标人地址:**市**新区长芦街道利民西路19号D幢125室
中标金额:依据本次招标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中标金额不在本公告中予以披露。中标通知书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另行送达中标人,相关合同价款以书面合同约定为准。
(一)服务范围: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及澄清承诺,承担本项目项下资产的清查建档、方案编制、推介撮合、交易组织、交割协助及档案移交等全部工作,并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资产盘活处置完毕并完成全部资料档案移交之日止,具体节点安排在合同中约定。
(三)质量要求:服务过程及成果须符合国家、**省有关产权交易、国有资产管理与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
(四)人员与保密:中标人应组建专门项目服务团队,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对履约过程中知悉的招标人经营信息、资产信息及其他未公开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披露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用途。
(五)合同签订: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约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亦不得违规分包。逾期未签订或放弃中标的,招标人有权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次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应当提交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载明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异议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招标人将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异议之日起按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视情况暂停本项目合同签订等后续活动。
(一)本公告在招标人办公场所及选定的信息发布平台同步发布,公告内容以招标人正式留存文本为准。
(二)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在公示期结束后,凭有效凭证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等相关手续;本次招标涉及的招标文件工本费等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区**北路218号
项目联系人:沈** 联系电话:025-****6193
监督电话:025-****9146 传真:025-****6195
电子邮箱:****@jsgyyt.ex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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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