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2026年9月1日发布的“**市**县坎尔其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标段”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1.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中最高控制价现调整为:****1050.98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00元(含暂列金****000元,暂估价0.00元及其他项0.00元);
2.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变更为:2026年10月15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3.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变更为:总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20,计划完工日期:2027-10-20;
4.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变更为:2026年09月02日00时至 2026年10月5日10时30分;
5.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变更为:2023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4日;
6.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修改为: 2021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日,【注:综合评估法Ⅰ类: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综合评估法Ⅱ类和合理低价法: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五年内。】
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11.5承包人工期延误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使工期延误,每逾期完工一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的万分之三,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控制性节点合同要求的完工日期完工,致使工程关键节点工期滞后达15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退场,并报请有关部门予以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其中包含但不限于承包人的自身损失和发包人需重新寻选单位、进行工程维护,对施工场地进行植护、尾工价格差异等一系列工期与经济连带损失);
8.图纸有部分修改,请以附件中最新上传图纸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的所有招标澄清说明内容!
招标人:****
2026年9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