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道路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0-09 10: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道路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9.97419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9.974193万元
采购需求:
****道路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主要包含学苑路至军用铁路道路维修养护、军用铁路以南道路维修养护,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年度(2025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标书代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标书代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须填写完整,否则无效。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或证明。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10-09 10:0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6-10-09 10:00 (**时间)
地点:**市**区科技创业大厦B座,******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开标三室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时间10:00)前。标书代写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标书代写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0516-****9912
地址:**市**区汉府雅园综合楼613室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电子标服务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 ggid=7d07744ab83c4fc583e46bf5150c59c1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人防世纪大厦810
联系人:马徐海
联系电话:158****8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鸿泰家园沿街2#综合楼-613铺
联系人:闫星星
联系电话:0516-****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星星
电话:0516-****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