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关于2026年9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通辽-霍林郭勒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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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9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1 17: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1日我分局拟对生产加工白灰、矿渣粉磨变更项目及霍林郭****公司化学水预处理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122

通讯地址:**市沿山路027号

邮 编:029200

一、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和措施

1

生产加工白灰、矿渣粉磨变更项目

**自治区****工业园区西段******公司院内

******公司

**利永贞****公司

本项目为变更项目,位于**自治区****工业园区西段******公司院内。

原环评设计:一期工程依托现有处理能力600 t/d回转窑的剩余产能,年产烧结白灰10万t/a、矿渣粉50万t/a;二期工程建设1座处理能力800 t/d的回转窑,年产烧结白灰10万t/a。项目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320 t/a;矿渣原料储存于全封闭原料库,生物质燃料储存于生物质储存库。

变更后:主体工程不变,对产品产能、燃料使用量及储存方式进行调整。一期工程产品仅为矿渣粉50万t/a,不再生产烧结白灰;二期工程通过增加劳动时间方式,烧结白灰产能提升至20万t/a;生物质颗粒燃料使用量调整为13260 t/a;矿渣原料及生物质燃料均储存于半封闭矿渣原料库,生物质燃料采取覆盖措施。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

1、废气:矿渣微粉生产线生物质热风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后和筛分废气和研磨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统一进入脉冲袋式收尘器+30m高排气筒(DA006);烧白灰生产线二期煤炭破碎废气1 台集气罩+1 台布袋除尘器+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8)、二期煅烧废气经1台集气罩+SNCR脱硝+湿法碱吸收系统+1台布袋除尘器+1根25m高排气筒(DA007)、二期2#熟白灰仓储废气配套脉冲袋式收尘器(1台)处理后粉尘经排气口排放、二期2#熟白灰仓储废气配套脉冲袋式收尘器(1台)处理后粉尘经排气口排放。熟白灰生产工艺中煤炭破碎、成品仓储产生的颗粒物和煅烧工序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表1标准限值;矿渣微粉生产工艺中筛分、研磨、风选废气和热风炉燃烧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根据从严执行标准,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仓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熟白灰生产工艺**料堆存、煤炭堆存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附录A标准限值;矿渣微粉生产工艺中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控制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小,不会对周围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过108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霍林****开发区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3、噪声:各机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实现建筑隔声处理,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4、固废:矿渣微粉生产线:矿渣筛分、研磨、风选、仓储除尘灰收集后作为矿渣微粉成品外售;熟石灰生产线:煤炭破碎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煅烧除尘灰收集后作为成品外售;熟白灰成品仓储工序收集的粉尘直接回落储罐,作为成品外售;新增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

5、环境风险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中要求内容,本项目无环境风险物质。

2

霍林郭****公司化学水预处理工程

**自治区****工业园****工业园**市金****公司院内

霍林郭****公司

**中环****公司

项目位于**自治区****工业园****工业园**市金****公司院内。本项目净水车间总建筑面积为716.65 m2,内置2套碳钢结构一体化净水设备,单台设备水处理能力为125 m3/h;项目年取水量为177.96万m3。****公司生产用水预处理车间,预处理后的水送至厂区化学水处理车间,****公司生产。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大气:池体上方加盖,封闭车间。

2.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出水水质满足GB/T 50050-2017限值要求,处****公司的化学水处理车间。****公司现有化粪池沉淀降解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污泥每年清掏1次,****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减振处理、厂房隔声等。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防渗区:**池、原水池、污泥池:C30 P6防渗混凝土+3mm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聚酯胎防水卷材;输水管道:碳钢结构一体化净水设备:钢制+8mm玻璃钢防腐壁厚结构;****公司现有化粪池,已完成验收。

简单防渗区:净水车间,利用现有混凝土地面。

6.生态保护措施:管线工程取水总长度为2260m,室外管道挖沟土方量为5209.18m3,回填方量为4564.18m3,弃土645m3,产生的弃土已妥善处置。本项目室外管道开挖区域已全部进行了生态恢复,采取人工播撒草籽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生态恢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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