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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石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石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位于****市西南215°方向,直线距离68千米,隶属兵团第一师二团管辖。**中心坐标∶东经79°44′16.789",北纬40°39′18.659"。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包括露天采场、工业广场)、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区、其他辅助用房、**道路等)、储运工程(成品堆场、废石堆场、载重汽车、装载机)、公用工程(包括供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处置、生态环境保护等)。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7日(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发送邮件至****@163.com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