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项目地点:**市-**区 | 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
****超高灵敏度安检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超高灵敏度安检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XFZ-2026-01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3500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
2.2《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
2.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3.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三、磋商文件获取
时间: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30日18:0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3.1-3.3资料加盖鲜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进行报名登记,领取磋商文件)。
四、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时间 )
地点:惠泽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广场B座三层)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标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n/)上同时发布。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清和南街新生巷126号
联系方式:0951-****4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银****商贸城2号批发零售楼10层02号
联系方式:0951-****145 181****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磊
电话:0951-****49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慧、王涛、温鑫
电话:0951-****145 181****1520
代理机构:****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