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贤高性能硅碳****基地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齐贤高性能硅碳****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信息予以报批前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齐贤高性能硅碳****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绿色化工片区,城市支路四与城市支路三交汇处
项目投资: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4.5万元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30亩,约20000m2
职工人数:项目劳动定员100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管理、技术人员一班制,每班8h,年工作2400h;生产人员3班制,每班8h,年工作7200h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30亩(20000m2),建筑基底面积9380m2,总建筑面积约11000m2,包含配套用房、道路、给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高性能硅碳****基地项目,设置勃姆石生产线2条,树脂微球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勃姆石5000t/a、树脂微球900t/a。
二、环评文件主要结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编制完成,经分析论证,主要评价结论如下: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经济开发区**绿色化工片区范围内,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省长江经济带负面发展清单实施细则》、《**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省湘江保护条例》等相符合等相符合,选址合理可行。
在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实施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的排放可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三、公众意见征集相关信息1. 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选址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2. 征求意见内容:主要针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控、环保管理要求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3.公示时间:2026年9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朱总
联系人:189****1730
通讯地址:****经开区创业路3号
四、其他说明1. 本次公示为项目环评文件报批前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提交的意见将作为环评文件完善、项目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建设单位将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并落实整改优化。
2. 公示期间,公众可依法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相关意见和诉求,严禁虚假投诉、恶意造谣等行为。
3.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公示期满后,建设单位将整理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形成公众参与说明,随环评文件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公示单位:****
公示日期: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