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编制生态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25日,受****吉庆油田作业区(以下简称 我单位 )的委托,****(以下简称 天合公司 )承担了新****油田芦草沟组页岩油2027年产能建设项目(**县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天合公司已完成了《新****油田芦草沟组页岩油2027年产能建设项目(**县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吉庆油田作业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智工
建设单位地址:**县锦绣路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76****3629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通讯地址:**市**西路215号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991-****193
邮箱:****@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吉庆油田作业区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