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10937号 ) 标的1:弘毅楼东****营业厅) | ||
| DL2026ZL000972 | 监测编号**** | |
| 111,360.00 元/年 | ||
| 2026-09-22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9-29 | |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房产 | |
| 标的1:弘毅楼东****营业厅),建筑面积45㎡,出租底价11.136万元/年; 标的2:弘毅楼南侧一楼****营业厅),建筑面积25㎡,出租底价6.807万元/年; 标的3:弘毅楼南侧****联通营业厅),建筑面积22㎡,出租底价5.99万元/年。 | ||
| 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 | ||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2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弘毅楼东北角一楼 | 出租面积(平方米)22 | ||
| 其他 | 出租期限(年)3 | ||
| 配套设施 | |||
| 租金支付方式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 空置 | 租金参考地段|||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
| 1.意向承租方须****联通或中国电信运营商或授权代理商。 2.意向承租方须为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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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项目各标的租期均为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首期租金为首年租金,各年度等额租金。 2、各标的承租后仅限移动/电信/联通网络通信配套服务。 3、为避免校内业态重复,本校区内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仅****营业厅。各意向承租方可同时报名多个标的,本项目标的1-3依次竞价,标的1成交后,标的1承租方及其运营商或授权代理商不得参与标的2、3竞价,标的2成交后,标的2承租方及其运营商或授权代理商不得参与标的3竞价。意向方提交报名即视为完全知悉、自愿遵守本项全部交易规则,无任何异议。 4、标的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非本校教职工及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股权冻结、被他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风险情况;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5、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出租方的相关规定,****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具有该房屋/场地的经营权,同时对屋内相关设施承担维护维修义务。承租人可按租赁用途对房屋/场地进行适度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场地结构,不得擅自将房屋/场地转租、转让、转借;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场地。 7、租赁期间产****学校水电费标准执行)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间营业时间为:8:00-17:00(寒暑假期间暂停营业)。 9、本项目所在弘毅楼存在规划改造、功能调整可能性,承租方充分知晓并同意:租赁期间,学校如实施弘毅楼改造、楼宇维修、校园功能调整等工作,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租赁合同,收回全部租赁场地。承****学校改造工作,按出租方书面通知要求按期腾空、搬迁并交还场地,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搬迁损失、装修补偿、经营损失等索赔。 10、其他相关要求和条件按照附件中《租赁合同(样本)》执行。各标的单独出租。本项目标的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辽冠宇评报[2026]0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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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执行,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首期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知悉并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规定用途使用,知悉并同意为避免校内业态重复,本校区内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仅****营业厅。各意向承租方可同时报名多个标的,本项目标的1-3依次竞价,标的1成交后,标的1承租方及其运营商或授权代理商不得参与标的2、3竞价,标的2成交后,标的2承租方及其运营商或授权代理商不得参与标的3竞价。意向方提交报名即视为完全知悉、自愿遵守本项全部交易规则,无任何异议。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5)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双方自行明确交接时点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同意交接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出租方承担,交接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6)知悉承租方需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资产交接单》****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交易所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审核通过且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7)知悉并同意租赁期间,学校如实施弘毅楼改造、楼宇维修、校园功能调整等工作,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租赁合同,收回全部租赁场地。承****学校改造工作,按出租方书面通知要求按期腾空、搬迁并交还场地,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搬迁损失、装修补偿、经营损失等索赔。 (8)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首期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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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女士 | 项目咨询电话133****0523 | |
| 网络竞价 | ||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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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否 | ||
| 不涉及 | ||
| 2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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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年支付; | ||
| 各年度等额租金 | ||
| 固定金额万元 | ||
| 大交所代收取 | ||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承租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标的交接的;②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 ||
| 承租方凭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资产交接单》****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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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435514W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
| **省**市金普新区辽**路18号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其他 |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 法定代表人 | 赵立涛 | |
| 普女士 | 报名电话0411-****0523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