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不接受资质过期、暂扣状态的企业参与投标。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2)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4)质(检)量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质(检)量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5)安全员 1 人: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人员,并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的承诺)。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2)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施工记录; (3)不接受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参与。 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3)投标人须充分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石灰窑生产线拆除全部工作内容,包含窑体、钢结构、设备、管道、电气、耐火材料、附属构筑物拆除、废料清运等全部工作,报价包含拆除、安全防护、扬尘治理、废料处置等全部费用。 (4)投标人须承诺若涉及专项爆破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含生产线---设备拆除),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专家论证工作,且相关施工人员均须具备对应作业资质与上岗资格,严格落实安全、扬尘管控及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