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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浩吉铁路煤炭集疏运系统**港区铁路专用线“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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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22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9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9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8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8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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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浩吉铁路煤炭集疏运系统**港区铁路专用线“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澄清与答疑文件(三)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浩吉铁路煤炭集疏运系统**港区铁路专用线“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提问经汇总归类进行答复,内容如下: 问题1.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为“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铁路电务工程铁路长度不少于10.75公里的业绩”。因三电迁改项目大多数为EPC模式招标,请问项目负责人在EPC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铁路电务工程铁路长度不少于10.75公里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满足。 **** 2026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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