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于2026年9月18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及文件进行以下澄清与更正: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条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潜在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10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 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本次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大盛君府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9766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鹤**迎丰街道建丰路紫东新苑9栋101号门面
项目负责人: 向波(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话: 185****2055
项目组其他成员: 段柯企、张红莉(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行政监督部门: 怀****改革局
地 址: **县卢峰镇舒**路
电 话:074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