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公共**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委托,********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市********门市**区**大道与宏江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19619.02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宗地图。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起计日为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
(二)规划条件:1.严格按江自然资设字〔2026〕9号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3.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8857平方米; 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建筑高度:≤80米。
2.建设要求及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江自然资设字〔2026〕9号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其中规划要求配建****政府。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289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578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0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合同定金。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省公共****门市)注册账户;2.****门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电子标服务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9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8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30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10月30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定金)。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在2026年11月20日前缴交11800万元作首期款,余下款项(第二期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清。第二期出让价款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二)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逾期60日仍未付清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及已支付的土地成交价款。
(三)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支付契税。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用地范围权属清晰无争议,补偿落实到位。用地范围内的现状地上临时建筑物权属清晰无争议,补偿落实到位,受让人可临时保留使用,也可自行处置。
(二)移交时间:地块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给受让人使用。
(三)移交方式:****按现状在约定时间移交,并与受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人对移交土地时间有调整,应在到期日10日前书面通知受让人;受让人对接收土地有异议,应在到期日前书面向出让人提出。在约定移交土地时间到期后,受让人不签订交地确认书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同受让人已同意按约定移交时间和条件接收土地。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一)地块在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53号)规定处理。
(二)成交价款不包含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作商业用途使用的部分,须按规定补交地价。
十二、交易服务费
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收费标准如下:
| 付费方 |
成交金额 |
计费标准 |
| 竞得人 |
小于100万元 |
1.00% |
| 100万元(含)-500万元 |
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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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万元(含)-1000万元 |
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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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万元(含)-3000万元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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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万元(含)-5000万元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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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万元(含)-1亿元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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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亿元以上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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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1.以单宗成交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交易要求现场公证的,公证费按规定另收,由委托人承担;交易公告要求刊登其他媒体的,所产生的公告费由委托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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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按********交易中心)出具的《缴费通知书》的要求在3工作日内缴清交易服务费,才能办理《成交确认书》签订手续。
十三、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省公共****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18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189,****207;
****地址:**市**区堤西路88号三楼;
****咨询:0750-****617;
****地址:**市**区建业街33号。
****
****交易中心)
2026年9月23日
项目附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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