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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公示
****(甲方)与方紫怡(乙方)于2024年5月31日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乙方租用我社位于****区渡头朗围工业区宿舍楼的物业用于宿舍经营管理,建筑面积2773.14平方米,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共9.5年,从2024年6月1日至2033年11月30日止,每月租金为17360元,第六年起递增5%。因乙方经营不善,导致无法对上述物业继续租用和管理,现申请退回上述租赁物,同时租金缴交至2026年9月30日并终止合同。现就解除该租赁合同事宜,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1、原租赁合同执行到2026年9月30日,原合同终止。
2、乙方必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缴清租赁期限内所发生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处理好租赁期限内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本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次租赁有异议的,****联社或南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盖章。
反映情况受理单位:
****联社 电话:****1405 联系人:雷小姐
南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 电话:****8019 联系人:罗茵
南区****联合社(盖章)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