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下半年福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其他-违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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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对我市13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检查,主要检查从业人员的在岗情况及代理业绩等内容,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此次检查未发现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

**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省中福****公司等5家招标代理机构在从业人员管理、招标代理业绩等方面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二、此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

(一)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鸿丰****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二)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材料未加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印章

****、**省****公司、**鸿丰****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加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印章,违反榕建规〔2025〕9号第二条规定。

(三)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或材料内容不完整

1.******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材料不完整,违反榕建规〔2025〕9号规定。

2.****代理的部分项目,项目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查询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中未上传相关查询结果材料;上传中标结果通知书的中标人与实际中标人不一致,未尽到认真履职义务。

3.**鸿丰****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上传的评标报告未填写“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澄清、补充、补正事项”“投标文件雷同情况”等内容,未尽到提醒评标专家义务。

(四)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要求在指定媒介进行公示

****、**市****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项目招投标信息未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违反榕建规〔2022〕1号文第十三条规定。

(五)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违反相关规定

**市****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之日后90日止,违反闽建筑〔2013〕29号文第二条规定。

**省****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涉嫌提高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违反《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规定。

(六)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投标活动时未按规定提供从业人员能力证明材料

******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未提供从业人员符合招标代理文件编制人、一般工作人员从业能力的证明材料,违反****第九条、第十条规定。

上述问题涉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处理意见

(一)对此次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5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表扬。

(二)对此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通报。

综上,各招标代理机构应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加强企业管理,提升招标代理服务水平,促进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项目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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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23
违规公告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下半年福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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