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基本情况
债务企业名称:**市****公司
所在地:**省**市**市大崔庄镇沙坨子村南
债权总额:792,561.60元(截至2026年6月26日)
****拥有**市****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6年6月26日,债权总额为792,561.60元,其中债权本金39,852.00元,利息752,709.60元。贷款方式为保证贷款。
二、担保情况
该户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市水泥厂,但生效法律文书未将保证人**市水泥厂列为被告,民事调解书内容完全不涉及保证人承担任何责任。保证人**市水泥厂的保证责任已经消灭。
三、资产亮点
债务人**市****公司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该公司持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年12月10日)、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9月13日),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质。
四、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包括不限于招投标、拍卖、要约邀请公开竞价、公开询价、交易所挂牌)、债务减让、协议转让、执行和解、债务重组等交易方式。
五、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以下主体除外:①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②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③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④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⑤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⑥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⑦****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六、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七、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23日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债权转让金额最终以签署协议上的转让金额为准。
本次资产处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则,任何意向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当然取得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或标的资产的任何购买保证。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闫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311-****3221、****3307
邮政编码:050061
联系地址:**市红军大街27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1-****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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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