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对本单位所属两辆达到报废标准公务车辆残值回收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公务车报废处置公开竞价项目
(二)项目概况:现有综合保障业务用车两辆,一辆购于2007年8月,已使用18年有余,行驶里程232260公里,评估残值为1218元,另一辆购于2010年11月,已使用15年有余,行驶里程294774公里,评估残值为1240元。根据《****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广****研究院**、**检测院车辆报废处置的批复》(粤市监办发〔2026〕390号)《广****研究院****检测院车辆报废处置的批复》(粤特检〔2026〕227号)及**省公务用车管理****检测院车辆报废处置的受理意见,现对该资产进行处置。
报废资产概况如下:
| 序号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存放地点 |
|
| 1 |
帕萨特牌SVW7183LJI |
辆 |
1 |
**省**市**区金石二路**省质量监督固****检验站露天停车场 |
|
| 2 |
途安牌SVW6440BDD |
辆 |
1 |
注:以上主要报废资产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具体以实际现场踏勘为准。
(三)竞价底价:人民币贰仟肆佰伍拾捌元整(¥2458.00元)
(四)报价要求:报废资产报价清单(详见附件1),本项目最高报价将作为中选(成交)唯一的依据。若两个及以上有效最高报价相同时,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五)现场踏勘:有意向企业可在公示期内自行前往,或提前电话预约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六)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1名,推荐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2名。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竞价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家。标书代写
(七)其他要求:具备完善的拆解场地、设备、环保处置设施,能够严格按照环保、安全相关规范完成车辆拆解、废物资处置、机动车注销登记等全部手续,并自行承担运输、拆解、人工、税费等所有费用,可按我单位财务要求开具缴费票据。
二、特别约定
(一)竞得企业中标后,须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处置合同,及时完成车辆转运、拆解、机动车注销等全部流程,不得转卖、转包处置标的。
(二)车辆拆解须遵守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拆解技术规范,违规处置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由竞得企业自行承担。
(三)凡提交竞价材料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本公示、处置文件及车辆现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
(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
(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竞价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报废资产处置的企业必须持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资质状态正常、年审合格。车辆报废处置仅接受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参与竞价,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报名。
(三)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相关行业违规处罚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四、竞价所需资料
(一)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须委托的提供),以上为加盖公章原件;
(三)法人代表本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单;
(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投标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竞价材料(在竞价文件封面处应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日期等并加盖公章)。请认真阅读以上材料要求,以上所有文件、复印件、封面及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下午17:00时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价材料不予接收。
竞价材料密封纸质件邮寄至:**省**市**区金石二路**省质量监督固****检验站五楼512, 赖工 0752-****023;竞价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qq.com
五、竞价方式
(一)采取公开竞价。以报价最高且该报价不低于竞卖底价者为最终竞得人。若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有效最高报价相同时,采用第二轮报价方式确定拟竞得人。
(二)竞价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价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价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价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三)若竞得人无故放弃,我单位可以选择向第二、第三名竞价人协商或者选择重新竞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赖工 0752-****023
附件1:车辆报废处理清单
附件2:车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