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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要求,建设单位****于2026年9月1日在**县主持召开了**州**县纵东七路等5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主体工程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施工、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共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