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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事务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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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6年09月23日10:00至2026年10月10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户名:**** 开户行:****银行****分理处 账号:022********0010000217(注意:此账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在40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内提取物品,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公告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他资料:1、处置方案;2、处置清单;3、本次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竞买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因标的物中含有电子废物(含医疗用设备),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0号)《****保护厅关于下发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须为被环保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并提供含有医疗设备拆解环评审批文件或其他医疗设备拆解的相关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竞买人为**省省外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须在**省省内有符合环保要求的经营设施场所,同时提交对应证明(经营设施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评验收报告)。 4、竞买人需在参与竞拍活动前,将加盖鲜章的上述材料于每个工作日10:30递交****总务科(住院楼8楼)审核,审核完毕后,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并领取确认函,在报名截止前将确认函上传****交易中心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5、该批次处置标的物为报废残次品,数量可能存在偏差,具体数量以实际堆放移交量为准,对标的物数量差异的异议不能作为放弃竞得权的理由,未参与实地踏勘者后果自负。 |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蒋老师 028-****6643 监督人:杨老师 028-****0825。 3.**市郫****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区德源镇**大道北段221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7889、028-****7887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0621 | ||||||||
| 公告附件 | 成****服务中心资产**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pdf 资产**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pdf 成****服务中心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年修订).doc 标的物清单.pdf 处置方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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