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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9﹞1号)及《****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管理的通知》(湘卫医急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2026年9月17日至9月21日,我委组织县卫健局、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医共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进行了评审遴选,经企业申报、资质审核、综合评审等程序,遴选****公司****公司等25家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机械配送企业(见附件),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如对遴选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卫生健康局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县卫健局411室,联系电话:137****4596)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6年**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拟配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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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