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建设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基地送电**工程(配套)光伏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基地送电**工程(配套)光伏项目位于**市**吉日嘎朗图镇格更召嘎查、黄芥壕嘎查境内。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800万千瓦光伏项目、11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先进储能系统不低于17%/4小时。以220kV电压等级线路送至500kV汇集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方案批复意见为准)。项目用地面积为18364.6716公顷(275470.074亩)。
4.项目资金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4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621828万元,****银行贷款****31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5.项目建设意义:本项****基地送电**工程配套光伏项目,契合国家“双碳”目标战略定位,作为蒙西至**特高压直流通道配套新能源电源,承担通道电力支撑与调峰任务,保障清洁能源稳定外送。项目所发电****中心,有效满足**省用电需求,助力当地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同时推动蒙西地区风光**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地方就业增收、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态治理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助力区域协调发展与绿色低碳转型,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征询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询范围:项目相关利益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四、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能源局
单位地址:**自治区**市**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53****4412
五、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自治区**市杭锦****基地
联系人:温哲宇
联系电话:152****8800
六、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旺第嘉华小区27号楼6层610室
联系人:连璐瑶
联系电话:176****0870
评估主体:****能源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