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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公司向我局申报了**县城央华府建设项目,我局按程序****委员会专家进行了咨询,设计单位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县**镇双泉村。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该项目用地面积4333平方米(约合6.5亩)。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2栋建筑物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51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5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
方案指标:建筑密度19.92%,容积率2.89,绿地率35%。
公示时间:7天,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9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局120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省**县**镇西街29号政府二号统办楼一楼
联系电话:0930-****642(传真:0930-****143)
邮编:731300 ******局
附件:
1.鸟瞰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