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6977 | ||
| 委托机构 | **** | 所在地区 | **维吾尔自治区 |
| 发布时间 | 2026-09-23 10:12:30 | 项目来源 | 中国长城****公司 |
| 联系人 | 丁峰 | 联系电话 | 0991-****292 |
****对****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6-08-31,债权总额25,352,583.55元,其中债权本金3,920,818.67元,利息13,572,259.49元,其他权益7,859,505.39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正常经营,企业现开发三期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取得预售许可证。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剩余抵押物(位于**市经济**区**路2199号名家公馆)住宅17套,建筑面积2830.03平方米,地下车位297个,建筑面积10093.31平米。 上述17套抵押房产中有15套房产属于优先受偿 款无法处置或不属于优先受偿款但属于“排除强制执行的情形”,有2****法院执行处置;债务人名家房地产将其开发的297个地下车位抵押****公司,2022年1****法院确认并张贴查封公告,确认可司法拍卖的车位数为203个,通过司法拍卖处置的方式售出5个地下车位,在司法拍卖后,名家房地产对外售出3个地下车位,****公司可依法处置的地下车位还剩余195 个。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伊犁润****公司、曾**、帖淑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资产亮点
该项目后续还款来源主要依靠名家公馆三期销售回款,企业现开发三期项目,已取得预售证。
六、其他情况说明
企业无力偿付我司债权,前期拟通过三期项目销售回款归还我司债权,但现一方面三期项目被施工单位查封,我司只能轮候查封;另一方面,**市城****公司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强制约定名家三期项目销售回款首要保证施工建设,在完成项目后剩余资金才让企业自行使用,无形当中限制了企业用三期销售回款归还我司债权。
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