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区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 | ||
| 品目 | 土地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3日 10:04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功立,付丹,张洋 | ||
| 总成交金额 | ¥170.5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华山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0778 |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2-****14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1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华山 | ||
采购包1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649386Y | **市**区****路1555弄10号5层 | 98.47(均分制) | ****000元 |
采购包2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3********138732G | **市**区永阳镇中大街68号115室 | 95.33(均分制) | 685000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市**区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 服务范围:一标段: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依托“国土调查云”****中心,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结合各类监测图斑,常态化开展日常变更并动态更新国土利用现状数据。以最新的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在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基础上,依据2026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城市**资产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开展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 二标段: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2025年度林草湿沙调查监测成果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统一平台”要求,转变调查监测方式,强化林草湿沙日常监测,以“一张图”国土调查云为统一平台,重点开展林草湿沙变化信息监测,获取全区范围内林草湿沙**变化情况,构建林草湿沙调查监测数据库,产出年度调查监测成果。 服务要求:提交的成果内容必须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并通过上级检查。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乙方应确保其合同内容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具体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以上级工作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一标段:根据部、省、市文件要求,形成2026年度的整套国土变更调查、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资料,主要包括数据库成果、各类统计汇总表、分析报告等。 二标段:根据部、省、市文件要求,形成2026年度的整套林草湿沙调查监测成果资料,主要包括数据库成果、各类统计汇总表、成果报告等。 |
张洋、付丹(甲代)、王功立
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金额的1.5%计取;预算金额100万元(含)至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金额的1.1%计取;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取。本项目暂停、终止、废标等情况下,代理人不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其中一标段中标服务费:人民币壹万伍仟陆佰陆拾元整(¥15660.00),二标段中标服务费: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0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联系人:付丹
联系电话:0512-****1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11室
联系人:华山、徐燕、代福勇
联系电话:0512-****0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山、徐燕、代福勇
电话:0512-****0778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