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9-23 | 挂牌结束日期2026-10-13 | |
| 20000 ( 2 万元) |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 |
| 王经理 027-****6018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社区4号地块15栋5商铺号五年承租权(二次挂牌) |
| 租赁底价 | 3.5004万元(首年)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3 |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6-10-13 |
| 出租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区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大街84号6楼609室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114MADXYAX11W |
| 租赁期限 | 五年 |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 定价依据 | 评估 |
| 租金调整方式 | 涉及 |
|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 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不予上浮;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第五年租金按第四年标准执行。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是 |
| 免租期 | 3 |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 月 |
| 租赁用途 | 商业 |
| 目前状态 | 空置 |
| 资产概述 | 本次招租标的由出租方统一组织踏勘,意向承租方需提前电话预约确认踏勘时间。联系方式:徐经理,181****4675。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承租方 |
| 交易服务费说明 | 本项目公开招租所涉及交易双方的租赁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并登录“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交易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交易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将首期租金(交易保证金的一部分转为首期租金)、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登录“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对首期租金、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3.承租方须同意****交易所在收到首期租金、租赁押金及所有租赁交易服务费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承租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现状:本次出租标的已办理抵押。出租方承诺,对标的资产拥有完全的对外出租的权利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为五年,含3个月的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不免除水费、电费、网络费、物业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不予上浮;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第五年租金按第四年标准执行。 3、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中信房****公司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的租金资产评估报告(**中信评报字[2026]SC421第0701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4、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承租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权属登记、延期交付等方面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于在公开挂牌期间至****现场进行查阅。 6、出租方提出: (1)本次招租标的现状为空置。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2)租金及租赁押金的交付:租金支付方式为: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为五年,从租赁期限的第一天算起,按半年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网络费、物业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按时交纳给相关部门。在交纳首期租金时,承租方须同时缴纳首年的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票据由出租方开具。 (3)资产交付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改造,不得擅自对既有房屋结构进行改动。其中房屋装饰不得破坏房产结构和承重,不得违反消防管理规范等,不得出现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承租方不得影响资产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资产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的使用权全部、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或以许可使用形式授予、变相抵押、赠予或舍弃交予他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经营类别。 (5)承租方是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在资产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资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权。因承租方对承租资产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未经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处置。 7、本次为招租标的二次挂牌。 |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53.03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3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4个周期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将资****银行账户。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的一部分直接转为首期租金。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的一部分直接转为首期租金;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将资****银行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的。
|
| 不动产 | |
| 房产证号 | 鄂(2026)**市**不动产权第****303号 |
| 建筑面积 | 53.03(平方米) |
| 地址 | **区阅琴路1号、2号、3号,赏琴南路2号,新天大道275号**﹒****社区 |
| 评估机构 | **中信房****公司 |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35004元/年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7-03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6-01 |
| 核准(备案)机构 | ****政府****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