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3层2301至2303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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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地理位置 |
****二期23层2301至2303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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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物业概况 |
物业位于****二期23层,面积448㎡,租赁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物业租赁用途为商业性办公。出租方提供硬装出租。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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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权属情况 |
深****集团有限公司 |
出租用途 |
商业性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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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面积 |
448㎡ |
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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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租期限 |
1个月 |
公告期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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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底价 |
人民币97元/㎡/月(含税)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一次性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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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合同租赁价格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合同签订后,每月5****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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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目前租赁期限 |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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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是否空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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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企业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 2、企业注册年限不低于1年(含)以上,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4、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5、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商信息查询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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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 |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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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8、承租方为不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 9、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0、费用:****公司实际收取,具体合同另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 11、出租方按现状移交给承租方,承租方需自配服务设备、配套设施、软装家具及运营团队进行经营管理; 12、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3、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4、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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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说明 及风险提示 |
1、本物业属性定位于配套服务公共空间,承租方经营中应遵守公共空间规定,不得因未发生消费行为为由驱赶客户;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等配套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5、出租方出租前配置好相应的硬装; 6、承租方自配软装家具、服务设备及运营团队。设备采购及场地功能布局需满足出租方标准; 7、本项目无排烟管井,无管道燃气; 8、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9、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0、本物业无房产证,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地产证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履约定金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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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的处置方式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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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经企业审批,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招租,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性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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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刘潇 |
联系电话 |
159****2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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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市龙****社区观盛三路10号龙馨家园A栋2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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