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船舶建造保险投保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采购项目开展询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500吨级船舶建造险。
2.采购单位:****(自然资****管理中心)。
3.项目实施/交货地点:船舶建造地点为**市石岛管理区黄**路288号****公司。
4.采购方式:询比价采购。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政府采购项目。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8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1.采购品类/内容:两艘500吨级调查船舶建造险。
2.规格参数及数量要求:
(1)采购两艘500吨级调查船舶建造险,船舶总吨均为596总吨,两****船厂建造;
(2)两艘船的保险价值均为3500万元(单船);
(3)两艘船的船舶建造险的投保时间均为7.5个月;
(4)单船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不超过7万元。
3.交付/服务周期:服务周期(投保期)为7.5个月。
4.质量标准:两艘船的船舶建造险应符合国家主管部门、保险行业关于船舶建造险相关规定及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可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具备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拥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报价截止时点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加盖有效印章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同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7个日历天内信用中国等信用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备查。加急标书代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专项资质要求:持有有效的《保险业务许可证》(金融许可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7.****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分支机构参与报价,即视为承诺该分支机构已获得内部经营权限,有权开展本项目船舶建造险承保业务;本项目保险合同项下全部法律责任由****公司共同相应承担。
四、报价文件编制及提交要求
1.报价文件组成(加盖投标单位有效许可印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与报价的,需提供相应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3)完整报价单,列明分项单价(保险费率、保险费)、含税总价,本次报价为全包闭口价;同时附承保方案说明,包括承保险种、责任范围、免赔约定、除外责任、理赔服务方案等。
2.报价规则:本次为一次性闭口报价,报价包含全部费用,采购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款项。
3.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4.无效报价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1)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材料缺失、未加盖有效印章的;
(2)报价总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3)报价总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同类型服务市场合理水平,且供应商无法提供完整、合理的成本构成说明及****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就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
(4)存在串通报价、恶意低价竞争等扰乱采购秩序行为的;
(5)所提交资质、证明材料存在伪造、变造、弄虚作假情形的。
五、报价时间及递交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22日。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3.递交渠道(二选一):现场密封递交、快递密封邮寄递交。
(1)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指定地址,以现场登记签收时间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2)邮寄递交:外包装清晰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以采购方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延误、丢失、破损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递交详细地址: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地址:**市**区**路22号,****。
六、评审规则及成交确定标准
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比价法。****小组,对所有有效报价从报价价格、保险承保方案、供应商资质与同类船舶建造险承保业绩、售后服务及理赔方案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2.结果通知:评审完成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电话或书面告知成交结果;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单独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自然资****管理中心)。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2-****1258。
联系地址:**市**区**路22号。
八、其他说明
1.本公告仅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2.采购单位因预算撤销、政策重大调整、不可抗力等客观事由,方可对本次采购公告延期、调整采购需求或终止本次采购。前述情形属于不可归责于采购单位的客观重大变故,采购单位不承担对供应商的赔偿责任;采购单位作出延期、需求调整、终止决定后,将在原公告发布平台发布对应公告。
3.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及本次采购相关全部要求。
**** (自然资****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