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
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区**路21号综合楼四层4006室
授权代表:钟文东
邮编:53000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质疑项目的名称:****设备更新项目一移动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
质疑项目的编号:****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
我公司于2026年9月15****公司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针对本项目中标结果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已完整收悉。****公司****公司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现就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3.3球管焦点距离地面最大高度≥2000mm,中标品牌GE AMX Explorer球管焦点距离地面最大高度为1930mm。
针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经核查,被质疑人于投标文件中对该项参数响应为2000mm,满足招标文件球管焦点距离地面最大高度≥2000mm的技术要求。贵公司所提交材料不足以证明其主张,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本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 ★4.8设备整机通行最小高度≤130cm (★为实质性关键参数),中标品牌GE AMX Explorer整机通行最小高度为132cm,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针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经核查,被质疑人于投标文件中对该项参数响应为127.5cm,满足招标文件设备整机通行最小高度≤130cm的技术要求。贵公司所提交材料不足以证明其主张,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本质疑事项不成立。
四、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
五、处理结论: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2均不成立。如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处投诉。感****公司采购代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复函。
******公司
2026年9月23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