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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朋友:
我园将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秋 季学前资助政策向家长告知,请仔细阅读,如有符合条件的幼儿,请家长及时联系班主任老师。
资助项目及对象
在我园就读并具有本园正式学籍的幼儿,主要包括:
1.经乡村**部门确认的脱贫户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幼儿园的农村家庭低保幼儿及城市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幼儿,幼儿户口必须和低保家庭成员户口在同一户口本;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且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在我园跟班就读的残疾幼儿;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主要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影响子女入学和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标准
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资助标准按每生每期500元;特教幼儿按每生每期1125元。
认定程序
提前告知→个人申请→ 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查
申请所需材料
1.已享受2026年春季学期资助幼儿且本学期继续享受的幼儿,仅需提交《资助确认表》。
2.新增资助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户口本首页、户口页、父母页、幼儿页****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温馨提示
1.请家长们认真阅读相关资助政策及相关申报条件,如有符合条件的幼儿,请及时联系班级教师进行申报,提交相应资料。
2.如对以上资助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班级老师进行咨询,我们将及时给予政策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