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医院****防治中心)住院综合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
| **** | 发布日期2026-09-20 | 文号甘水水保发〔2026〕268号 | ||
| **水利 | ||||
****医院:
你院《关于审批的请示》(省二院发〔2026〕91号)收悉。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医院****防治中心)住院综合楼项目位于**市****人民医院院区内,为**建设类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38130平方米,地上26305平方米(地上12层、局部13层),地下11825平方米(地下3层加隔震层),建筑基底面积2861.21平方米,建筑高度50米,整体连通地下室、****广场、景观绿化工程,配套建设室外雨污排水、生活给排水等管网工程。总占地面积1.34公顷,挖填土石方总量11.46万立方米,借方0.18万立方米(外购绿化覆土),弃方4.36万立方米(运至**鸿泰秀****公司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九州罗锅沟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建设总投资28326.5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94.60万元。项目施工准备已于2025年8月开始,主体工程计划2026年9月开工,总工期39个月,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29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4公顷。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3%,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3%。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6.63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8778万元(免征)。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切实落实项目余方处置方案,加强临时堆土管理,及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强化绿色设计、绿色施工,根据方案要求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开始,****水利厅、****水务局、****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省水利厅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省水利厅审批。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水利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项目已于2025年8月进行施工准备,属于“未批先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整改决定。建设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坚决杜绝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七、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做好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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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