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9月标准气体(氮气)采购询价信息公示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现拟开展以下物资采购询价工作。为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询价物资相关内容: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地或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税率 |
备注 |
| □含税□不含税 |
||||||||
| 1 |
标准气体(氮气) |
N2含量≥99.999% ;8L/瓶 压力:10±0.5MPa |
瓶 |
8 |
单价含气瓶 |
二、相关注意事项:
1、交货方式及地点:海****中心大道40号****仓库或指定位置,运费由卖方承担。
2、交货期限:以买方订单为准。
3、供货数量:以上需求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
4、若平台报价与纸质(盖章)版报价不一致,则以纸质(盖章)版报价为准;若总价与单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
三、报价人须知事项:
1、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报价物资在其允许的经营范围内,能够提供合法、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单位股权结构中含有同一股东关联人或法人的,只接受其中之一单位。
3、****集团内被评定为不合格供应商的,两年内不得参与报价。
4、报价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供货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合同期内供货价格不作调整(税率调整除外)。
四、物资验收相关要求: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若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执行企业标准。
2、技术要求:产品达到该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技术参数。
3、品牌要求:卖方应按以上规定的品牌或生产厂家报价;若未指定品牌或生产厂家的项目,卖方应优先推荐知名度较高的品牌或生产厂家,但需保证物资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买方生产维修的需要,对达不到使用效果的品牌,买方有权拒收。若需更换品牌时,卖方必须事先取得买方的同意后保质供货,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收货或有权对价格进行调整。
4、其他事项:当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买方有权选择退货或调换,卖方须及时补缺,保证买方生产正常需求,影响买**常生产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五、联系人及电话:朱女士 139****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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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