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
| 标的名称 | **市**区华圣公园1号停车场出租项目 | ||||||||||||
| 标的类别 | 土地 | 出租用途 | 商业 ****停车场,允许放置2台自助售卖机) | ||||||||||
| 特色 | 停车场/位,交通便利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32,236.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无递增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49280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现状为507个停车位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3年 | ||||||||||||
| 免租期限 | 无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因历史原因,标的暂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成交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经营/使用所需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如因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原因导致成交方无法正常使用标的,成交方有权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所交纳的租金/使用费不予退还;若成交方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作违约,成交方已交纳的租金/使用费、交易合同项下所有保证金不予退回。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 ||||||||||||
| 特别说明 | |||||||||||||
| 特别说明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权证所列示面积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 0.0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4次。 | |||||||||||||||||||||||||||||||||||||||||||||||||||
| 现场勘查事项 | ||||||||||||||||||||||||||||||||||||||||||||||||||||
| 现场勘查期限 |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 |||||||||||||||||||||||||||||||||||||||||||||||||||
| 勘查 | 周园长:159****1306 |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 |||||||||||||||||||||||||||||||||||||||||||||||||||
| 交易规则 | ||||||||||||||||||||||||||||||||||||||||||||||||||||
| 交易活动安排 |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 |||||||||||||||||||||||||||||||||||||||||||||||||||
| 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
|||||||||||||||||||||||||||||||||||||||||||||||||||
|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 ||||||||||||||||||||||||||||||||||||||||||||||||||||
| 评审规则 |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市**区天润路333号**4楼评标室 | |||||||||||||||||||||||||||||||||||||||||||||||||||
| 2.评审地点:**市**区天润路333号**4楼评标室 | ||||||||||||||||||||||||||||||||||||||||||||||||||||
|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 ||||||||||||||||||||||||||||||||||||||||||||||||||||
|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 ||||||||||||||||||||||||||||||||||||||||||||||||||||
|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取分数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价格评定分值高的优先;价格评定分值也相等,以商务评定得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交易所****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并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标书代写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5)评审过程中,对于评审内容存在歧义或争议的,评审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解决。” |
||||||||||||||||||||||||||||||||||||||||||||||||||||
| 6.成交推荐名额:2个 | ||||||||||||||||||||||||||||||||||||||||||||||||||||
|
||||||||||||||||||||||||||||||||||||||||||||||||||||
|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
|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 |||||||||||||||||||||||||||||||||||||||||||||||||||
|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 ||||||||||||||||||||||||||||||||||||||||||||||||||||
| 候选成交规则 | 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交易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交易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 服务费交纳规则 | ||||||||||||||||||||||||||||||||||||||||||||||||||||
|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 成交方交易服务费和专家劳务费标准如下: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6%****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专家劳务费以评审活动结束后专家实际签收费用清单为准。交易服务费、专家劳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 |||||||||||||||||||||||||||||||||||||||||||||||||||
|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 成交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方同意,****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 |||||||||||||||||||||||||||||||||||||||||||||||||||
| 交易条件 | ||||||||||||||||||||||||||||||||||||||||||||||||||||
|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 成交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
| 其他交易条件 |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委托****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 出租标的交易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2. 本项目通过经营权出租方式收取租金,承租方需负责出租区域内的设施维护、卫生清洁、安全秩序管理及绿化养护等相关工作; 3. ****停车场经营,允许放置2台自助售卖机,禁止开展洗车业务,原则上不能新增构筑物。 4. 项目租赁期为3年。如承租方计划终止运营合同的,应当提前至少3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并由出租方批准后方可终止。如因政府、公园发展规划需要核减租赁标的物时,出租方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且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和补偿责任。 5. 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出租方按现状出租,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承租方需兼顾周边产业园货车停车需求,改造方案经出租方同意后,****停车场。 7.****停车场增设闪充、快充式充电桩,如需进行相关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8.更多重大事项披露内容详见《华圣公园1号停车场出租项目合同》。 |
|||||||||||||||||||||||||||||||||||||||||||||||||||
|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96,708 元(玖万陆仟柒佰零捌元整)。 |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网站(new.****.cn****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
|||||||||||||||||||||||||||||||||||||||||||||||||||
| 处置方法 |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交易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交易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 |||||||||||||||||||||||||||||||||||||||||||||||||||
|
||||||||||||||||||||||||||||||||||||||||||||||||||||
| 意向方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和委托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交易所官网。 4.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险的购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等相关险种)。 |
|||||||||||||||||||||||||||||||||||||||||||||||||||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取分数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价格评定分值高的优先;价格评定分值也相等,以商务评定得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交易所****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并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标书代写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5)评审过程中,对于评审内容存在歧义或争议的,评审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解决。”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 1 | 《租金报价书》 | 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出租标的挂牌价格。《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 | 符合性打分 | |
| 2 | 财务状况 | 1、意向方近三年(2023-2025年度)经营状况:按当年度盈利的得1分/年度计,累计最高3分。未盈利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意向方需提供****事务所****事务所出具的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报告中净利润额为准。)2、意向方近三年(2023-2025)的纳税状况:提供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每获得一年得1分,最高3分。【****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表(带电子签章),****总局纳税信用 A 级公示网页截图(完整显示企业名称、评价年度、信用等级,加盖意向方公章)】 | 0.0 | 6.0 |
| 3 | 项目业绩 | 1、意向方 2023 年至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拥有停车场运营或管理经验,本项最高得 9 分。****停车场运营或管理经验,按单份合同进行评审计分,不能将多份合同的可运营停车位数量合并累加计算(如业绩中有机械车位,按投影面积计算车位数量);最多选取不同委托方的 3 份合同分别计分,每份合同按以下规则得分:①单份合同项下停车位数量不低于500 台,该份合同得 3 分;②单份合同项下停车位数量为 300500 台(含300台),该份合同得 1 分;③单份合同项下停车位数量少于300个,该份合同不得分。(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对应的场地/服务/经营/租赁/**等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及合同项下车位数量信息,并加盖意向方公章,如合同未体现停车位数量,****停车场备案证****停车场车位数量的文件。)2、****停车场运营或管理项目**方开具的服务质量评价证明书并加盖公章(**方开具的证明上要注明服务质量评价情况、有无发生重大事故、有无发生重大投诉),每一份证明书要对应其服务合同,每提供一份计1分,最高得3分;标书代写 | 0.0 | 12.0 |
| 4 | 人员实力 | 1.具备不低于3年停车****停车场停车位数量不低于300个)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应能证明该拟派项****停车场的佐证文件),得2分;2.具备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文件、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复印件及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cn证书查询情况截图),得2分; | 0.0 | 4.0 |
| 5 | 拟投入项目人员架构及人员培训方案 | 根据本项目实际运营需求,意向方编制拟派本项目人员架构方案及对应的人员培训方案。职能架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主管(含值班主管)、管理员(或收费员)、安保监控、巡查保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设备监控维护人员、绿化养护人员、保洁人员、客服人员等;1)人员架构完整、齐全,职责清晰,符合本项目日常运营需求,人员培训方案完备,可行性强,得12分;2)人员架构较完整,基本满足本项目日常运营需求,人员职责较清晰,人员培训方案较为完善,可行性较强,得8分;3)人员架构完整度欠缺,职责不清晰或未提供人员职责范围,人员培训方案不齐全,得4分;4)未提供人员架构或人员培训方案,得0分; | 0.0 | 12.0 |
| 6 | 日常运营计划 | 根据项目实际运营需求,意向方需结合公园及周边产业园停车需求编制运营计划(包括风险防控等);1)运营管理方案对本项目内容理解深刻,且能结合本公园及周边产业园停车需求、停车场管理特色进行论述,论述清晰合理,方案全面且可实施性强的,得12分;2)运营管理方案对本项目的内容了解一般,能基本结合实际,论述较清晰,方案完整性及可实施性都一般的,得8分;3)运营管理方案对本项目的内容不了解,不能结合实际,论述较模糊,方案不完善且可实施性较差的,得4分;4)未编制运营计划,得0分; | 0.0 | 12.0 |
| 7 | 应急处理方案 | 根据意向方对项目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车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②停车场设备故障应急处理预案;③消防应急预案;④突发天气应急预案;⑤安保事件应急预案;1)方案全面齐备、考虑周全、无缺项,符合项目运营需求,科学合理,能体现全面、优质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应急预案可行性高的,得12分;2)方案基本齐备、无缺项,基本符合项目运营需求,基本可行的,得8分;3)方案缺项,不符合项目运营需求,未体现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得4分;4)其他或未提供的,得0分; | 0.0 | 12.0 |
| 8 | 管理规则制度方案 | 根据意向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收费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等;1)规章制度完整、规范、合理性高,得7分;2)规章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一般,得4分;3)规章制度不完整、规范性差、合理性差,得1分;4)其他或未提供的,得0分; | 0.0 | 7.0 |
| 9 | 租金报价 | 所有意向方报出的月租金,基准价 = 所有有效意向方报价中的最高价。价格得分 =(报价÷基准价)×价格部分权重×100备注:意向方的报价低于挂牌价格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注:1、意向方的报价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舍五入);2、意向方报价低于挂牌底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其评审文件视为无效评审文件。】 | 0.0 | 35.0 |
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交易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交易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委托****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1. 出租标的交易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2. 本项目通过经营权出租方式收取租金,承租方需负责出租区域内的设施维护、卫生清洁、安全秩序管理及绿化养护等相关工作;
3. ****停车场经营,允许放置2台自助售卖机,禁止开展洗车业务,原则上不能新增构筑物。
4. 项目租赁期为3年。如承租方计划终止运营合同的,应当提前至少3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并由出租方批准后方可终止。如因政府、公园发展规划需要核减租赁标的物时,出租方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且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和补偿责任。
5. 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出租方按现状出租,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承租方需兼顾周边产业园货车停车需求,改造方案经出租方同意后,****停车场。
7.****停车场增设闪充、快充式充电桩,如需进行相关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8.更多重大事项披露内容详见《华圣公园1号停车场出租项目合同》。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交易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交易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材料清单 |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
| 1 | 基础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 2 | 其他资格条件 | 意向方实缴注册资本达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本数),以意向方提供的****事务所****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中所载实缴注册资本为准(注册资本实缴时限须在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前)。验资报告需符合有关规定申请赋码。 | 意向方须提供****事务所****事务所出具的实缴资本达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 |
| 3 | 其他资格条件 | 意向方经营范围须具备以下至少一项:停车场服务、停车场运营、停车场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服务(以本公告发布日前登记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查询结果所载经营范围为准)。 | 意向方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截图。 | |
| 4 | 其他资格条件 | ****停车场管理或经营项目经验 | 意向方须提供项目合同。 | |
| 5 | 其他资格条件 | 意向方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 提供意向方“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 |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交易所官网。
4.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险的购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等相关险种)。
|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
||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银行****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彭小姐、曾小姐 | ||
| 96100转654、587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