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以下简称“湘投基金”)财务、法务类中介机构选聘流程,保障服务质量,湘投基金拟按照“公开评选、择优准入、动态管理”原则,面向符合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公开遴选组建法律、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介机构备选库类别
1、非诉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投融资及基金管理相关专项法律意见、常年法律顾问、企业破产重整等服务。
2、诉讼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各类法律纠纷案件代理、诉讼、仲裁等法律服务。
3、财务审计服务机构:提供财务尽职调查、年报审计、公司及管理基金和被投项目专项审计、财务专项咨询等服务。
4、资产评估服务机构:提供项目或基金估值、专项资产评估等服务。
每一类别分别遴选不超过8家中介机构,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同时申报多个类别,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与任意类别中介机构备选库遴选的机构,均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满3年,具有相应执业资质和能力;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执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按规定通过了行业主管部门的年度检验;
4、最近3年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相关部门惩戒、处罚等;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执业经验,且业绩优良;
7、不存在影响合规展业的关联关系、利害关系;
8、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二)分类入库条件
1、非诉类法律服务机构
(1)应当在中国证监会备案;
(2)拥有境内、外资本市场服务经验(包括但不限于IPO、项目尽调、破产重整、并购重组、ODI、上市公司/****公司投融资等),近3年内累计完成5项及以上相关服务案例;
(3)熟悉国资和私募基金监管、股权交易合规体系,近3年内拥有2家及以上国有私募股权基金服务经验;
(4)拥有3名及以上深耕资本市场和/或私募基金领域的专职执业律师,并明确1名拥有相关从业经历5年及以上的律师为首席负责人。
2、诉讼类法律服务机构
(1)拥有股权纠纷类案件代理和执行经验,近3年内累计承办2项及以上相关服务案例;
(2)熟悉国有企业监管规则,近3年内拥有2家及以上国有企业服务经验;
(3)拥有8名及以上执业律师,并明确1名拥有相关从业经历5年及以上的律师为首席负责人。
3、财务审计类服务机构
(1)具备私募基金行业审计经验,近3年内累计完成5项及以上相关服务案例;
(2)熟悉国有企业监管规则,近3年内拥有2家及以上国有企业服务经验;
(3)拥有8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并明确1名拥有相关从业经历5年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为首席负责人。
提供财务尽调服务的机构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应当在中国证监会备案;
(2)拥有境内、外资本市场服务经验(包括但不限于IPO、审计、项目尽调、上市公司/****公司投融资等),近3年内累计完成5项及以上相关服务案例。
4、资产评估类服务机构
(1)拥有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或基金估值经验,近3年内累计完成5项及以上相关服务案例;
(2)熟悉国有企业监管规则,近3年内拥有2家及以上国有企业服务经验;
(3)拥有8名及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并明确1名拥有相关从业经历5年及以上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为首席负责人。
三、报名材料
1、《中介机构遴选报名申请表》(附件 1);
2、营业执照、执业资质、行业备案、年检有效证明、无处罚处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首席负责人简历及从业证明、核心服务团队资格证书;
4、核心服务团队代表性案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项目证明等);
5、机构承诺书(附件2)。
四、征集程序
1、报名:请各机构于2026年10月7日(星期三)17:00前,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对应类别联络人邮箱,相关纸质资料(****公司联系地址。报名材料须由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遴选:湘投基金将根据各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对机构执业能力、过往业绩经验、团队实力、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备选库机构名单;
3、公示:征集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管理模式
(一)入库机构的聘用
本次遴选不涉及具体项目委托,湘投基金后续按需从中介机构备选库中,抽签选择不少于3家入库机构参与具体事项的投标或询价,择优选取服务机构,费用一事一议。
入库机构参与最终选聘的,原则上应使用申报入库时的团队承做相关业务,不得擅自更换。
(二)动态调整
湘投基金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对备选库进行动态调整。对弄虚作假、串标围标、违规执业、重大服务失误及其他不适宜继续提供服务等情形,予以清理出库并列入黑名单,****公司相关业务。
公司对入库机构实行年度综合考核制度,每年末统一对入库机构进行评级,考核结果作为次年选聘、续用、清退的核心依据,考核维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履约时效、配合程度、合规情况、服务价值匹配度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合格机构予以清理出库。
六、联系方式
1、公司联系地址:**省**市**区湘江中路二段178****中心A塔9楼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女士,183****9006(法律类);万女士,139****5205(财务审计类);丁女士,186****2977(资产评估类)
3、申报材料接收邮箱:****@xiangtoujijin.com(法律类);****@xiangtoujijin.com(财务审计类);****@xiangtoujijin.com(资产评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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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