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化学天辰绿能新材料技术****公司中化学天辰绿能6200吨/年催化剂生产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化学天辰绿能新材料技术****公司中化学天辰绿能6200吨/年催化剂生产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中化学天辰绿能新材料技术****公司
本次验收范围为中化学天辰绿能新材料技术****公司中化学天辰绿能6200吨/年催化剂生产项目二期,二期生产规模为年产350吨催化剂(包括钛硅催化剂250吨/年、脱氢催化剂100吨/年)。二期钛硅催化剂项目2025年09月竣工,2026年7月至2026年8月进行调试运行;脱氢催化剂项目2025年06月建成,2025年6月至8月进行了原粉调试运行后停产,2026年7月至2026年8月进行全流程调试运行。本次二期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一、二期催化剂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合计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92%,二期验收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原环评中脱氢催化剂工艺流程中洗涤工序、干燥工序以及成型包装工序外协进行,本次验收不包含以上工序,后期企业进行洗涤工序、干燥工序以及预混制粒和包装工序时需重新验收。
本项目变更未改变建设性质、地点、生产总规模;未新增或扩增污染产线,无新增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废气治理设施为强化升级,排气筒加高;废水、固废处置方式优化、厂区产污工序减少;污染物产生种类未新增,各类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均较环评预测降低,无不利环境影响加重情形;所有调整均不属于清单列明重大变动情形,可纳入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环保设施建设齐全并正常运行,废气、废水、噪声等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结论为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链接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周浩 151****958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