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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美》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意见等要求,****油田**产业园地热供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产业园地热供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建设单位
****
3.建设地点
长庆油田**产业园
4.建设内容
通过新钻 2 口地热井及配套设施,****油田**产业园供暖、制冷、提供生活热水等,总供热建筑面积 12.81 万 m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新钻地热井 2 口(1 采 1 灌)采水井为竖直井,设计井深 3200 米;回灌井为定向井,井深 3200 米(垂深)/3500 米(斜深);
2)**地热机房(泵房)1 座,建筑面积 466m2;**地下配套管道总长 2415m,监控室 1 座;机房内配套旋流除砂器,板式换热器、热泵机组、回灌加压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