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茶院镇庙岭山塘一般固废处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1 | 报价:747639(元) | **** | **省强蛟镇纬二**、北**材东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县茶院镇庙岭山塘一般固废处置服务 | **县茶院镇庙岭山塘一般固废处置服务 | 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 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全部固废清运及处置工作。 | 执行投标文件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伸一(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珏,何雪芹,胡清启,陈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标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2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为**县茶院镇庙岭山塘环境隐患应急处置,需对堆存的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进行终端焚烧处置。依据《****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建城〔2017〕108 号),城市生活垃圾原则上应就地就近处置,确需跨区域转移须经两地主管部门审批。经市场调研摸排,**县域范围内仅****同时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处置资质、焚烧终端处置设施,可满足本项目全部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及 "发生了不能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的情形。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3927
质疑联系人:娄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4-****3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0961
质疑联系人:赖静菲
质疑联系方式:0574-****1519
3.****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561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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