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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滞洪分洪区改造工程安置房项目地块位于**区岳林街道内,金 海路以北,天峰路以东,北临聚晖路,东临宝峰路,项目总用地面积 8473m2。调查地块 拟规划为建设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 条相关规定,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所掌握的场地信息, 地块可能涉及农业面源污染,为保障用地安全及地块内人群身体健康,根据《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采样分 析),进一步核实地块是否受到污染。 受****的委托,****设计院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编制了《**市**区**滞洪分洪区改造工程安置房项目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确定了调査范围、土壤及地下水现场监测点位、监测项 目及样品数。对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实验室分析,同时委托**远 ****公司(CMA 资质证书编号:161****41379****实验室间质控。根据监测 方案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进行了采样监测,我单位根据地块调查评估的相关技术规范 及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本技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