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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此方案从即日起向公众公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 名称 | **市**区**路(钢铁街至长青街)供热主管线工程 |
| 建设地点 | **区**路(钢铁街至长青街)段东侧 | 计划 文件 | 项目代码:**** |
| 管线长度 | 453**米 | 管径 | DN600、DN250 |
| 建设内容 | DN600供热主管线453**米,DN600小室2座;DN250管线29**米,DN250小室1座。 | ||
| 后附: | |||
与项目建设有利害关系者均可以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要求。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局 http://zrzyj.****.cn/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6-****096
特此公示
******局
2026年9月23日
相关附件:工程准建**路热力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