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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虎门组团-东西部协作产业园标准厂房(四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7.1条中:“2、部分工程的建设或服务需分包的,应选择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合格的分包商从事本工程合同项目下的部分工程的建设或服务,承包人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委托业主方共同选择符合的分包人。”修改为:“2、部分工程的建设或服务需分包的,应选择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合格的分包商从事本工程合同项目下的部分工程的建设或服务,承包人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选择符合的分包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删除内容“注:以上证件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为准(含该平台推送给公共**交易平台的相关数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4质量保证金 17.4.2 质量保证金比例中删除内容:(按3%~5%计,工程结算价在3000万元及以内的按5%计,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3%计)。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收最新版答疑文件制作标书,如不及时查看答疑文件,造成的不良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
| 招标人:**** 联系人:吴曦 电话:151****0036 |
| 招标代理:**** 联系人:吴琪 电话:188****1813 |
| 行政监督部门:松桃苗族****建设局 联系人:刘梅 电话:0856-****925 |
| ****(****) |
| 2026年09月23日 |